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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官网平台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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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使命******

勇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使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现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只有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在这场激烈的科技竞争中占有先机,把握住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科技自立自强”这一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把握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国事业“靠什么自立”“何以自强”关键命题。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国事业“靠什么自立”“何以自强”等关键命题,勇担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使命。一方面,我们“靠什么自立”?一是重源头创新:加强应用牵引的基础研究。我们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机遇意识,牢牢把握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二是抓关键核心: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合力攻坚。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跟发展全局急需、国家安全急需、产业前沿急需,身先士卒投身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合力打造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三是建自主体系。我们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以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思考我们“何以自强”?一是强核心力量: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我们要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内涵和外延,深刻把握科技工作对接多样化动态化国家战略的整体机制。二是强开放融合: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我们要深刻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助力我国通过创新产业转移和关键资源引进,加速调动内外创新驱动力。三是强第一资源:构筑科研创新人才高地。我们要始终坚定“我国教育是能够培养出大师来的”强烈自信,争做提携后学的铺路石和领路人。详情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创新活力。科技创新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一个关键变量,我们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聚焦自立自强全面提升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澎湃的动力。一方面,聚焦体系建设,打造创新主体合力。要着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畅通创新资源在各个创新主体之间、创新链条之间、创新环节之间的流通渠道;要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创新研发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模式。另一方面,立足基础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要着力提高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要着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同时,着眼关键领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要促进技术成果与重大需求相结合,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既要加大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生命健康技术、智能芯片技术等领域关键节点的研发攻关力度,还要面向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着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详情

  新时代的优秀科技文化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的深厚土壤。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决策,而科技文化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素有文化自信的气度,坚定文化自信体现的正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有了这种文化自信,我们就有了科技文化创新的定力,就有了科技文化创新的方向。事实上,世界科技强国的崛起都是以科技文化的发展繁荣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适应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科技文化创新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立足国内与全球视野相统筹,不断增强科技文化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塑造符合新时代特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够引领和支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现代科技文化。详情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一方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关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擘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础在教育、关键是科技、归根结底靠人才。另一方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在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和优势的必然要求。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教育、科技、人才都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确保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使我国拥有教育发展优势、科技比较优势、人才竞争优势。同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全球范围和我国实际看,教育、科技、人才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强大驱动,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全方位支持人才、帮助人才,千方百计造就人才、成就人才。详情

  多措并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是我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抓手,需不断明确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前进方向,多措并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第一,科技自立是科技自强的前提,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解决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鼓励多元创新主体开放协作,部署应急攻关科技项目;完善科技自立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通过全局性部署科技产业发展脉络。第二,科技自强是科技自立的进一步跃升,是国家科技实力的总体表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力和影响力。在创新力层面,注重科技产业的基础研究部署与前沿科技探索;在影响力层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及规则制定。第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战略性谋划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通过关键技术路线攻关提升未来产业的专利质量以获得技术领先,通过标准创新网络构建提升未来产业的合法性地位以获得市场认可,提升未来产业国际市场话语权。第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部署国际和区域标准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国家标准创新网络构建,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构建与国际标准兼容的标准体系。第五,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保障机制,鼓励科技产业政策中融入更多有关标准参与和知识产权联营等方面的操作引导,加快标准、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等科技服务行业发展。详情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勇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使命

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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